首 页 学院概况 项目课程 招生信息 综合咨讯 国际MBA
        -综合资讯
   -职场动态
   - 签证沙龙
     - 签证政策
     - 各国驻华使馆名录
     - 中国驻外使馆名录
   - 留学指南
     - 衣食住行
     - 留学条件
     - 教育制度
     - 国家概况
   - 中加文化
     - 学生服务
     - 校园生活
     - 心灵寄语
     - 师生交流
     - 百家讲坛
   - 学院通知
   - 新闻聚焦
 
当前位置:综合咨讯首页 >> 留学指南 >> 留学条件 >> 加拿大留学标准

加拿大留学标准

2007-12-07 14:39:41 浏览次数:602  文字大小:【】【】【
22以下年龄段:此年龄段的申请人大都是中学生或者高中刚毕业或大学快毕业,没有实际工作经验,他们还处于更进一步求学的阶段,故其留学意图是很明显的,移民局对他们的要求如下:

学士学位:学制3-5年,学校要求申请者入学前受过12年以上教育。
   
语言要求:申请中学、本科或研究生等正规课程者,一般需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托福550分或雅思6.0分以上)。但多数学校允许英语程度未达要求者先学习本校的英语课程或语言学校的英语课程后再入读正式课程。

经济要求:每年人民币10万元左右。

经济担保:自费赴加拿大留学人员须有一位经济担保人出具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须说明担保人支付被保人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的一切费用,并且不能限定担保时间和金额。另外担保人须在担保书上声明,在过去的五年中曾否为别的留学生作过担保,如有,应说明学生的名字及目前情况。未作过担保,也应申明此事实。除担保书外,须附一份担保人的收入证明,该证明只能是担保人的工资单或税单,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详细规定如下:
(1)居住在加拿大的担保人,使馆只接受加拿大国家税务部签发的T-452税单或担保人雇主出具的T-4工资表。
(2)居住在美国的担保人,必须提供由雇主出具的W-2工资表正本(或经公证过的副本)并且提供公证过的最近的税单副本。美国移民局的1-134表不能作为赴加留学的经济担保书。
(3)居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担保人,必须提供个人税单的正本或公证过的副本。

担保书须经公证,并用英文或法文书写。若原文系其他文字(含中文),则需有翻译公司出具的英文或法文译件。凡奖学金每年不足12000加元的学生,应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经济担保手续。

学费:约12000加元(人民币80400元)/年  生活费:约10000加元(67000元)/年

本文引用地址: http://www.cibt.edu/Comprehensive/2007/1207/article_72.html


版权所有 Copyright@ 北京工业大学中加工商学院 京ICP备05067665号
电话:CIBT总校 4008103900 (010)87313311 北工大西校区:(010) 68423399

中加学院武汉教学点:武汉市南湖狮子山街一号华中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